日前,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公告》。
公告指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在招聘公告和实质操作中不能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历程、学习技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
公告强调,要打造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职位需要为目的的人才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情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用人环境。各地各高校要打造用人单位招聘黑名单规范,将经认定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黑名单,按期向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信息。
公告指出,打造就业职位拓展新机制。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南委员会,广泛汇聚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创业资源。组织举办重点省份、重点城市、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等就业创业供需对接系列活动。各地各高校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和招聘机构,多种方法拓宽职位信息来源。鼓励举办地区性、行业性、网盟性招聘活动。
公告需要,推进就业实习见习。打造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信息平台,汇集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职位信息。各地各高校要将实习作为促就业的要紧途径,加快健全就业实习管理规范,深化校企校地合作,建设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开发更多就业实习职位,推进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达成就业。配合有关部门推行好“三年百万年轻人见习计划”,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推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公告
教学〔2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想方设法稳定和扩大就业,健全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
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复杂严峻,就业工作任务艰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教育部决定推行“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进一步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体系,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愈加充分更优质就业,服务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进步格局。现就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积极拓展政策性职位
1.用足用好稳就业政策。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和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稳就业政策向高校毕业生重点倾斜,落实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今明两年空缺职位主要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政策,统筹协调好招录工作安排,力争在2021年6月底以前完成全部政策性职位招录工作。
2.积极拓宽基层就业途径。各地各高校要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推行乡村振兴策略、服务乡村建设行动,做好“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组织招录工作,落实好学费补偿代偿、升学打折等政策。各地教育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尽量扩大地方性基层就业项目规模。鼓励使用市场化社会化方法,给予更多政策支持,引导毕业生围绕城乡基层社区各类服务需要就业创业。
3.深入推进大学生征兵工作。各地各高校要配合兵役机关落实“两征两退”改改革需要,推行一年两次大学生寻求工作,分别安排在2—3月、8—9月,预征工作提前2个月进行,第一批重点动员寻求高校毕业生。强化军地协同,根据新的时间节点,拟定当地本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策略。推行更大力度勉励政策,2021年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现在5000人逐步扩大至8000人,2022年起普通专升本可免试招录退役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毕业生。加大征兵动员,重点宣传新勉励政策和新体检标准,提升大学生寻求规模尤其是毕业生寻求比率。
4.扩大科研助理招录规模。各地各高校要落实科技部、教育部等部门有关文件需要,把开发科研助理职位作为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要紧举措。增强科研助理职位吸引力,落实社会保险、户口档案等有关政策,合理确定薪资标准。各高校要对院系及科研团队招录科研助理给予经费、政策等支持。科研助理职位及实聘人数作为“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纳入安排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要紧参考原因。
5.促进各类升学与就业工作有序衔接。各地各高校要统筹安排好各类升学考试时间,硕士研究生招录工作在2021年5月底前完成,普通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招录工作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高校招生、教务部门要一同组织推行好第二学士学位政策宣传、招录计划、考试录取等工作。
6.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年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策略》落实落地工作,各省级教育部门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在招聘公告和实质操作中不能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历程、学习技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打造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职位需要为目的的人才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情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用人环境。各地各高校要打造用人单位招聘黑名单规范,将经认定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黑名单,按期向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信息。
2、积极拓展市场化职位
7.打造就业职位拓展新机制。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南委员会,广泛汇聚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创业资源。组织举办重点省份、重点城市、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等就业创业供需对接系列活动。各地各高校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和招聘机构,多种方法拓宽职位信息来源。鼓励举办地区性、行业性、网盟性招聘活动。
8.拓展新兴范围就业空间。各地各高校要挖掘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中的就业机会,引导毕业生发挥智商优势,到策略性新兴产业就业创业。鼓励毕业生到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范围多样化多途径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健全社会保障和灵活就业支持政策。
9.持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双创”支持力度,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在校大学生创业打折政策。继续举办中国国际“网络+”大学生革新创业大赛。组织拓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专项活动”,发挥创业孵化基地用途,推进各类革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成长进步、落地见效,带动更多毕业生达成就业。
10.推进就业实习见习。打造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信息平台,汇集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职位信息。各地各高校要将实习作为促就业的要紧途径,加快健全就业实习管理规范,深化校企校地合作,建设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开发更多就业实习职位,推进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达成就业。配合有关部门推行好“三年百万年轻人见习计划”,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推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
3、进一步提高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11.强化就业育人实效。各地各高校要把毕业生就业作为立德树人的要紧环节,作为“三全育人”的要紧内容,不断完善“就业思政”工作体系。拓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政策形势讲坛、榜样示范引领等形式,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途,主动投身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要紧范围就业。
12.加大职业进步教育和就业指导。加大大学生职业进步教育,组织拓展“全国大学生职业进步教育活动月”等活动。举办“网络+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打造“全国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南专家库”,塑造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南“名师金课”。各地各高校要针对不同年级拓展学生职业进步和就业指导活动,提供职业进步咨询和就业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引导学生树立健康、积极、理性的就业心态。
13.建设优质就业服务平台。加大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优化健全“24365校园互联网招聘服务”,建设“24365高校毕业生智慧就业平台”,构建部、省、校联通共享的优质就业服务体系,组织高校就业员工、毕业班辅导员和毕业生注册用。各地各高校要一同参与推行“24365职位甄选计划”,精准采集职位需要和求职意向,向高校毕业生推送高质量职位信息。优化健全当地本校网上就业服务,提高人岗匹配精确度和实效性。
14.加大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援助。推行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残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提高行动,拓展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各地各高校要打造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根据“一人一档”“一人一策”需要重点帮扶,帮助有就业意愿的贫困生尽快就业。继续推行全国高校与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帮一”行动,拓展合作内涵,推进“一帮一”行动纵深进步。
4、健全就业统计评价
15.完善毕业生就业统计机制。推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达成部、省、校三级就业数据实时同步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和高校可探索推行毕业生本人直接填报、学校逐级审核、省级核查的就业统计方法。健全签约进展状况周报和就业状况月报机制。继续拓展毕业生就业情况布点监测工作。委托国家统计局拓展毕业生就业情况抽样调查。从2020年起,在各类督查、考核等工作中,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供当地区高校第一次就业率数据。
16.完善就业统计核查机制。严格实行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法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推广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不真实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打造就业数据倒查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拓展就业数据抽查。打造部、省两级就业统计举报机制,统一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凡实名举报者,须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回复当事人。
17.推进就业工作综合评价。各地各高校要改革就业评价机制,打造分层分类就业评价指标体系。将推送毕业生到西部、基层、艰苦边远区域和重点范围就业状况作为高校就业工作评价考核的要紧内容。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报告规范,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对高校招生、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的反馈用途。持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大规模跟踪调查。
5、加大领导和组织保障
18.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各地各高校要凑合业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班子要紧议事日程。各高校要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教员工工一同参与,形成全员抓就业、促就业的工作格局。推进打造教育部门、高校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同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的机制,促进公共就业政策和服务资源更多惠及高校毕业生。
19.强化就业工作督促检查。打造重点督查机制,教育部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党中央重大教育决策部署督察、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学科专业评估、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要紧内容。当令对各地各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状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地各高校要打造完善就业工作督查、通报、约谈、问责机制。
20.加大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保障,严格落实就业机构、职员、场地、经费“四到位”需要,根据有关规定配齐配强校级专职就业员工。按期拓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专业化素质。鼓励高校院系专设就业辅导员,打造完善全员参与就业工作长效机制。各地要将高校落实“四到位”需要及就业工作队伍建设状况纳入就业进展状况督查要紧内容。
21.选树推广就业创业工作典型。发挥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的示范引领用途,重视挖掘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出现的出色典型,拓展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案例寻求活动,并以多种形式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鼓励各地各高校结合当地本校实质,培育选树促就业创业典型经验,组织遴选一批出色案例和出色成就。
22.积极拓展疫情防控正常的状态下就业服务工作。各地各高校要依据当地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制定就业工作应付疫情预案,做到科学有效防控、安全有序招聘。各高校要依据当地疫情防控需要,创造条件支持毕业生参加实习、面试和用人单位进校拓展宣讲、招聘活动。
23.做好就业总结宣传工作。健全就业宣传引导机制,拓展“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全国大学生就业创业榜样短视频展播”等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和各地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手段,打造全社会支持就业的好舆论环境。各地各高校要用好各类媒体途径,推广促就业的容易做法好经验。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本公告需要,结合实质深入拓展就业创业促进行动,专门拟定工作策略,准时总结进展状况。各地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请分别于2020年12月十日前、2021年8月31近日报教育部。
联系人:胡智林 唐小平
电话及邮箱:010-66097835,xssjyc@moe.edu.cn
教育部2020年11月20日
2021届高校毕业生预计909万人
从教育部获悉:2021届高校毕业生总规模预计909万人,同比增加35万,就业形势严峻复杂。
网友议论纷纷
不能将毕业院校、是不是全日制等作为招聘限制条件后,会干扰全日制的竞争优势吗?
将来企业在招聘时,不可以将“985”、“211”等院校和“全日制”作为硬性门槛而直接pass掉其他“普通本专科院校”和“非全日制”的毕业生。
简单来讲,就是起码要给大伙一个同等的就业机会,一个面试的机会。至于企业最后录用哪个,录用后的薪酬和职位等,还是得看个人的能力。
不是说全日制的竞争优势变低了,而是给了非全日制的毕业生一个敲门砖的机会。
将来毕业生愈加多,角逐愈加激烈,无论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最后还是真的有能力的人才能站稳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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